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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诉讼不做鉴定直接审理对患者是否有利

医疗诉讼不做鉴定直接审理对患者是否有利

保险纠纷 2022-12-16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医疗诉讼不做鉴定直接审理对患者没有利,不做鉴定直接审理需要患者提供证据证明医疗机构符合过错推定的法定情形,即使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对于诊疗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往往仍需要通过医疗损害鉴定来完成,因此不建议不做鉴定直接审理。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第二十四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相关专业的专家,由医患双方在医学会主持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在特殊情况下,医学会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需要,可以组织医患双方在其他医学会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业的专家参加鉴定或者函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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