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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劣药的处罚条款

使用劣药的处罚条款

损害赔偿 2022-12-24 人浏览
怀向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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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使用劣药的处罚条款为《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药品使用单位使用假药、劣药的,按照销售假药、零售劣药的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有医疗卫生人员执业证书的,还应当吊销执业证书。

法律依据

《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药品使用单位使用假药、劣药的,按照销售假药、零售劣药的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有医疗卫生人员执业证书的,还应当吊销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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