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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教学的认定

非法教学的认定

损害赔偿 2023-01-20 人浏览

律师解答

非法教学一般是指教育机构没有齐备的证照,比如不具有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许执照;如果涉及职业技能培训的,不具有劳动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

法律依据

《教育法》第二十七条
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合格的教师;
(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第二十八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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