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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加塞追尾谁的责任

高速加塞追尾谁的责任

交通事故 2023-01-15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在高速公路上加塞追尾的,一般是加塞车辆的责任。根据规定,超车只能从左侧超车,加塞车辆如果从右侧强行加塞导致后车追尾加塞车,那么后车无责,前车全责。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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