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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争议管辖法院

合同争议管辖法院

合同纠纷 2024-01-03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合同争议诉讼管辖法院一般以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为准。也可以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约定管辖的,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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