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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谁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刑事辩护 2020-03-16 人浏览

律师解答

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一百三十七条

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说明理由。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决定。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依照本解释规定处理;不同意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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