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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需要哪些东西

办理离婚需要哪些东西

婚姻家庭 2023-05-20 人浏览
解东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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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需要的东西包括: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应当先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离婚协议中应当写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情况,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情况,并且需要表明双方是自愿离婚。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经过三十日离婚冷静期双方都不后悔,就可以领取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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