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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中院方的合同责任有哪些

医疗损害中院方的合同责任有哪些

损害赔偿 2020-12-08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医疗损害中院方的合同责任有,如果院方未遵守了诊疗规范的规定或者未尽到了与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给患者造成损害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有违约金、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责任形式。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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