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详情
医疗纠纷可以复印哪些医疗病历

医疗纠纷可以复印哪些医疗病历

医疗事故纠纷 2023-05-29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医疗纠纷中当事人可以复印的医疗病历包括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患者要求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制服务,并在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

法律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第十六条
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以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
患者要求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制服务,并在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在场。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收取工本费,收费标准应当公开。
患者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查阅、复制病历资料。
若对以上内容有疑问,请联系平台【反馈】
点赞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