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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标的的金额就是判决的金额吗

执行标的的金额就是判决的金额吗

刑事辩护 2023-06-06 人浏览

律师解答

执行标的的金额就是判决的金额,其中还包括判决金额在内的被执行人须支付本金、利息及迟延履行金、特定标的物、制定交付的财物或票证等,它是指在执行程序中具有给付内容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内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四十一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被执行人交付特定标的物的,应当执行原物。原物被隐匿或非法转移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交出。原物确已毁损或灭失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折价赔偿。
双方当事人对折价赔偿不能协商一致的,人民法院应当终结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可以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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