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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交通处罚不认可怎么办

对交通处罚不认可怎么办

行政处罚 2023-06-06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对交通处罚不认可,可以向有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设立的交通管理排除机构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设立该排除机构的交通主管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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