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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扣押的物品期限

公安局扣押的物品期限

行政处罚 2023-06-07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公安局扣押的物品期限是30日。依据法律规定,行政案件扣押物品期限为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作出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将被扣押物品退还当事人。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九十二条
行政案件扣押物品期限为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一十五条
对于扣押的物品和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 证人 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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