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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不予受理的法定情形是什么意思

医疗事故鉴定不予受理的法定情形是什么意思

医疗事故纠纷 2023-06-08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医疗事故鉴定不予受理的法定情形,是指《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五条规定的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委托鉴定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发现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
(一)委托鉴定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
(二)发现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三)鉴定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四)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
(五)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或者鉴定能力的;
(六)委托人就同一鉴定事项同时委托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
(七)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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