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详情
如何办理儿童收养

如何办理儿童收养

婚姻家庭 2023-06-09 人浏览
肖泉律师

肖泉律师

特邀婚姻家庭专业律师

咨询我

律师解答

当事人收养儿童的办理程序如下:收养子女的当事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收养,按规定提交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收养登记机关在收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基础上,遵循收养登记的原则以及法律规定的条件,认真审查,依法办理;经审核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若对以上内容有疑问,请联系平台【反馈】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向我提问获取解决方案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