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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捕了受害方不追究刑事责任

批捕了受害方不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辩护 2023-06-10 人浏览

律师解答

批捕了受害方不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构成犯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仍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得到受害者谅解,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如果是自诉案件,被害人撤诉不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那么法院就不会对被告人进行刑事处罚;不追究刑事责任只有司法机关对没有或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人才能作出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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