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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证据调查方式有什么

民事证据调查方式有什么

刑事辩护 2023-06-11 人浏览

律师解答

民事证据调查方式有:人民法院依职权经行调查;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自行调查收集;律师持律师调查令调查收集;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它是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在执行公务时,为了收集有关事实的证据而采取的一种行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第二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第十五条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一)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
(二)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
第十六条
除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依当事人的申请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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