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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生命权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侵害生命权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6-12 人浏览

律师解答

侵害生命权的赔偿范围如下:
1、常规赔偿。侵害生命权的常规赔偿是指赔偿为抢救受害人所支出的费用,应当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期间生活补助费、交通费及住宿费等。
2、丧葬费。
3、死亡赔偿金。
4、被抚养人生活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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