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详情
机动车违法扣分标准

机动车违法扣分标准

行政纠纷 2023-06-12 人浏览
杨志峥律师

杨志峥律师

特邀行政纠纷专业律师

咨询我

律师解答

驾驶机动车扣分规定如下:
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20以上的;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4、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5、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6、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第六十六条
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若对以上内容有疑问,请联系平台【反馈】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向我提问获取解决方案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