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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的形式有哪些

遗嘱的形式有哪些

婚姻家庭 2020-12-08 人浏览

律师解答

遗嘱的形式有:
1、代书遗嘱;
2、打印遗嘱;
3、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
4、口头遗嘱;
5、公证遗嘱;
以上遗嘱的形式都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符合法定条件,就有效。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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