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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开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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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2023-06-15 人浏览
时金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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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开庭流程:开庭前通知参与人到庭;书记员核查仲裁参与人到庭情况;书记员宣布仲裁庭纪律;宣布开庭,宣布仲裁庭组成人员;核实仲裁参与人的身份;宣布当事人在庭审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仲裁庭辩论;对本案进行小结,就双方争议焦点分清是非,明确责任;依法进行调解或者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三十五条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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