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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缴纳罚款的方式有几种

当事人缴纳罚款的方式有几种

行政处罚 2023-06-16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当事人缴纳罚款的方式有2种,即到指定银行缴纳,即罚款与罚款的收缴机构相分离;或者是当场收缴,即当场收缴罚款情形是罚缴分离的例外,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如果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百零四条
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
(三)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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