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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与裁定的区别举例

判决与裁定的区别举例

刑事辩护 2023-06-14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判决与裁定的区别举例为判决一般解决的是实体问题,比如判决书,而裁定一般解决的程序问题,比如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裁定,还有少部分的实体问题;对判决不服的,在上诉期内,都是可以上诉的,而只有一部分裁定是可以上诉的,比如在民事诉讼中,只有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和驳回起诉的裁定是可以上诉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七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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