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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如何预防劳动争议的发生

应如何预防劳动争议的发生

劳动仲裁 2023-06-28 人浏览

律师解答

预防劳动争议的发生,要树立“先合同、后用工”的劳资观念;要严格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劳动报酬等事项,明确加班调休和付酬标准、办法等;要建立健全企业管理规章制度;要构建有效防范劳动争议的内部机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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