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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警察应当何时将罚款交至公安机关

人民警察应当何时将罚款交至公安机关

行政处罚 2023-07-07 人浏览

律师解答

人民警察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所属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向被处罚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的,当事人有权不缴纳。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百零五条
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所属的公安机关;在水上、旅客列车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或者到站之日起二日内,交至所属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罚款之日起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第一百零六条
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向被处罚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被处罚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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