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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灵活就业社保新政

个人灵活就业社保新政

劳动纠纷 2020-12-08 人浏览

律师解答

个人灵活就业社保新政策,社保局表示: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体和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费确实有困难的,可以申请暂缓缴费,暂缓缴费无需办理任何手续,参保人只需不再向代扣银行账户中存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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