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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中破产企业的债权怎么处理好

破产清算中破产企业的债权怎么处理好

破产清算 2023-07-20 人浏览

律师解答

破产清算中,破产企业的债权应当由债务人偿还。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破产企业债权人的利益。破产企业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说明有无担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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