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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清算债权人怎么申报债权

合伙企业清算债权人怎么申报债权

合伙企业 2023-08-29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合伙企业清算,债权人应当注意按期申报,即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还应当如实申报,即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 第八十八条
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人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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