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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减刑的情况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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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 2023-08-07 人浏览
沈阳中盾律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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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减刑的情况: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不再适用减刑;对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一般不适用减刑;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且同时被限制减刑的;减刑后实际执行期限已在最低法定期限的,不再适用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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