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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期限合同与附条件合同的区别

附期限合同与附条件合同的区别

合同纠纷 2023-09-02 人浏览
雷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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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期限合同与附条件合同的区别在于作为条件的附款必须是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如果不属于将来或该事实是确定要发生的,则不能成为条件附款;期限是以将来确定的事实的到来为客观的,如果不属于将来或不是确实的事实,则不能成为期限附款。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第一百六十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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