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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欠款不还能否被列为失信人员

个人欠款不还能否被列为失信人员

债务追讨 2023-09-03 人浏览

律师解答

个人欠款不还的,可能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成为失信人员,一般欠款人不按时还款,被债权人提起诉讼,而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欠款人依然不履行其义务被法院强制执行,此时欠款人成为了被执行人,如果其具有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等法定情形,就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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