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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未进行清算可否起诉对方

合伙未进行清算可否起诉对方

合伙企业 2023-09-09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合伙企业没有进行清算就解散的,债权人一般可以起诉,但是应当起诉合伙人。债权人要起诉的,应当准备好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法院会对该起诉进行审查,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就会在七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就会裁定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八十六条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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