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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与养子女生活的一方还需要抚养养子女吗

未与养子女生活的一方还需要抚养养子女吗

婚姻家庭 2019-08-15 人浏览

律师解答

未与养子女生活的一方还需要抚养养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和养父母之间的关系完全等同于亲生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不因养父母的离婚而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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