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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有哪些方面

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有哪些方面

合同审查 2023-09-30 人浏览

律师解答

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如下:
1.产生原因不同。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等;而无效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虚假意思表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
2.认定程序不同。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程序必须由撤销权人启动;而无效合同可由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主动确认无效。
3.无效合同是当然的无效,可撤销合同可以成为有效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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