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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毒第二次抓人怎么办理

贩毒第二次抓人怎么办理

行政处罚 2023-10-01 人浏览

律师解答

贩毒第二次被抓,应当以贩毒罪定罪处罚,犯罪嫌疑人应当配合调查,承担刑事责任。第一次未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第一次被判刑的,则该次从重处罚。处罚标准:贩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贩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贩卖毒品数量大或有其他法定情节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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