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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材料必须本人送达吗

离婚诉讼材料必须本人送达吗

婚姻家庭 2023-10-12 人浏览
张志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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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离婚诉讼的材料不一定需要本人送达,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送达。但在开庭过程中要求本人到达,离婚诉讼案件中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均应到场,否则会作延迟开庭处理。对于起诉材料内容也应详细全面,在时间范围内送达即可。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百二十九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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