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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决定后多长时间去宣布逮捕结束

逮捕决定后多长时间去宣布逮捕结束

刑事案件 2023-10-19 人浏览
张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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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逮捕的期限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公安机关撤案、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法院作出无罪判决或交付执行刑罚都意味着逮捕的结束。其中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有特殊情况的需要经过报批延长,否则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人民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期限一般为一个月,期限届满未作出决定的,理论上也应当结束逮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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