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详情
投标时清单漏项评标如何处理的

投标时清单漏项评标如何处理的

招标投标 2023-10-26 人浏览

律师解答

投标时清单漏项,评标时,投标人投标报价缺漏项超出招标文件允许的范围或比重实质性偏离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漏项在招标文件允许的范围或比重内的,应当要求投标人确认缺漏项是否包含在投标价中,确认包含的,将其他有效投标中该项的最高价计入其评标总价,并依据此评标总价对其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进行价格调整,确认不包含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法律依据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若对以上内容有疑问,请联系平台【反馈】
点赞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