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详情
两起刑事案件怎么合并审理的

两起刑事案件怎么合并审理的

刑事辩护 2023-11-28 人浏览

律师解答

两起刑事案件合并审理的条件为:案件为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犯罪嫌疑人实施两个以上的犯罪行为,分别属于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二审法院审理刑事部分已经生效,但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起的上诉案件时,发现一审已经生效的刑事判决中有错误的,可以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与刑事部分合并审理。合并审理是指法院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立诉讼合并在一个诉讼程序中进行审理和裁判的制度。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五条
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或者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二十四条
被告人实施两个以上犯罪行为,分别属于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对自诉部分的审理,适用本章的规定。
若对以上内容有疑问,请联系平台【反馈】
点赞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