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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起诉丈夫不同意离婚怎么处理好

妻子起诉丈夫不同意离婚怎么处理好

起诉离婚 2023-11-29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妻子起诉离婚丈夫不同意,如果妻子掌握有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之一的,在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后可以准予离婚;反之则不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妻子可以在双方又分居满一年时,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此时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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