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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应该去哪里

起诉离婚应该去哪里

婚姻家庭 2023-11-30 人浏览
陈小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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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通常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对不在国内居住、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被劳动教养和被监禁、夫或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所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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