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详情
离婚对一方不知情双方债务怎么处理

离婚对一方不知情双方债务怎么处理

婚姻债务 2023-12-15 人浏览

律师解答

离婚时一方对夫妻债务不知情的,如果该债务确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一方不知情,也由双方共同清偿。
如果该债务是属于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个人债务,则由债务人独自偿还,不知情一方无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若对以上内容有疑问,请联系平台【反馈】
点赞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