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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一方不给孩子生活费怎么办

离婚一方不给孩子生活费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23-12-16 人浏览
杨统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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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婚姻家庭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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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如果对方不给抚养费的,首先,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或母亲要抚养费。其次,到被告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若经判决之后,对方人不给生活费的,可以由法院对其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仍然不支付抚养费,可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七条
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以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保护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的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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