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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再结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

离婚再结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

婚姻家庭 2023-12-16 人浏览
王松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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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再登记结婚需要的证件有:在有效期内的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双方无配偶证明以及本人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三张两寸两人合照、离婚证或者已生效的离婚判决书。
所有材料审批合格,婚姻登记机关才会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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