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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离婚要孩子需要哪些有利条件

女方离婚要孩子需要哪些有利条件

子女抚养 2023-12-21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女方离婚要孩子需要的有利条件有:子女未满两周岁,且女方身体健康,有抚养意愿,可优先取得抚养权;子女已满八周岁,子女自愿跟女方生活,且女方无其他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况。
子女已满两周岁的,需要女方比男方的工作更稳定、收入更高、文化程度更高等,能够更好的给孩子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的,可以优先获得抚养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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