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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办理离婚需要什么材料和证件

自愿办理离婚需要什么材料和证件

婚姻家庭 2023-12-29 人浏览
时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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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办理离婚的,需要的材料和证件有: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以及每人各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双方办理离婚登记的,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通过离婚冷静期后,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合格后,可以领取离婚证。
离婚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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