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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证明事实的离婚分居证据有哪些

能够证明事实的离婚分居证据有哪些

起诉离婚 2024-01-08 人浏览

律师解答

能够证明事实的离婚分居证据有:一在外居住的证明,如房屋租赁合同等。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协议。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分居文书或双方来往的邮件等以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证人证言;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等。
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起诉离婚的,法院查证属实后,调解无效的,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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