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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一直不给怎么办

拆迁安置房一直不给怎么办

拆迁补偿 2024-01-13 人浏览

律师解答

拆迁安置房一直不给,可以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举报,依法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进行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进行解决,复议后不满意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拆迁时,可以按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货币补偿,可以异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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