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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中家庭暴力是怎么认定的

离婚中家庭暴力是怎么认定的

婚姻家庭 2024-01-14 人浏览
时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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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离婚中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一方有家暴行为的,受害者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向法院提交自己保存的证据。法院受理后,调解无效的,可以判决准予离婚。受害方请求家暴方赔偿的额,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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