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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被告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离婚被告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婚姻家庭 2024-01-14 人浏览
刘万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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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婚姻家庭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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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离婚被告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如果被告也同意离婚但是对子女、财产或者债务不同意的,可以在答辩状中注明反驳原告诉求的证据,如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自己持有的财产清单和债务凭证等。
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的,可以提交能证明夫妻感情未破裂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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