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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分公司需要总公司提供什么材料

成立分公司需要总公司提供什么材料

公司成立 2024-01-22 人浏览

律师解答

成立分公司一般需要总公司提供营业执照、股东会要求设立分支机构的决议、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等材料。
法律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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